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:::

關於委員會

國立聯合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架構表(點圖可放大)_另開新視窗

國立聯合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架構表_另開新視窗

上圖文字如下:
主任委員為校長擔任,下設人員如下:
  一、當然委員七名,人員有教務長、學生事務長、總務長、主任秘書、人事室主任、通識教育中心主任、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主任。
  二、教師代表(任期兩年)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,各院遴選各一人,由學生事務處遴選後,提請校長聘任之。
  三、職員工代表任期兩年具性別平等意識之職員代表擔任。
  四、專家學者代表(任期兩年)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。
  五、家長代表(任期兩年)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家長代表。
  六、學生代表(任期兩年)由學生自治組織(學生會)產生。